农村旧房强拆合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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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强拆分非法建筑强拆和征收房屋强拆。在满足条件并遵循法定程序下,强拆不违法。行政部门出具决策后,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行政机构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农村旧房强拆合法吗

一、农村旧房强拆合法吗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强拆可划分为两种类型:即对非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以及政府对已经确定征收的房屋所实施的强制拆除。在满足特定条件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的强制拆除行为并不构成违法。当行政部门依法出具相关行政决策后,如果被通知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履行相应的义务,则具备行政强制执行权力的行政机构可以依照既定法律程序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二、农村旧房强拆怎么办

若您的房产遭到强行拆除,那么请允许我为各位指出,所有相关人员均有权利向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揭发。

当收到此类举报信息时,相关的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关于强制拆迁城市房屋的相关规定,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几个重要的程序要素:

首先,拆迁当事人需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裁决申请;

其次,行政机关在接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必须依法进行调解;

第三,已落实补偿安置事宜;

第四,已依法组织听证会;

第五,强制拆迁的裁决已通知被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提前15天通知被拆迁人,并尽心尽力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鼓励被拆迁人主动配合搬迁;

最后,已进行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

此外,房屋征收部门还应与被征收人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各项事宜,签订详细的补偿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依据我国现行的《行政强制法》法规,强拆行为包括对非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以及征用房屋时所进行的强制拆除。然而,在满足特定条件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强拆行为是合法的。此外,一旦行政部门做出了相关决策,若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那么行政机关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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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房屋被怎么办?分为两种情况 房屋被合法怎么办 合法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就是申请及权利人。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执行的机构有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在该解释的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均有体现。 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房屋被违法了怎么办 非法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提出行政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行政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行政诉讼法》 第十一条 第一款 第五项规定:“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讼,人民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或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最高于2001年6月26日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在农村房屋被解决的时候有专业人士帮忙的话,在拿维护个人利益上面将会更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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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除旧房子多少钱?
农村拆除旧房子多少钱,应该是根据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来综合地进行确定,因为对于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那么就需要确定房屋的建筑的面积,还有就是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然后将两者相乘就是最终的补偿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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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旧房拆迁补助是多少?
农村旧房拆迁补助是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及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来确定。实际上房屋面临着拆迁的时候,补助方面的费用是包括地上附着物的补助,还有就是土地的补贴以及安置的费用,安置费按照人口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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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拆旧建新政策,农民是不是要把自己的户口拆掉
[律师回复]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六)其他必要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第九十条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建议你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去详细咨询一下;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 (六)其他必要材料;(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第八十八条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除法律,从其规定。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除上述规定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四条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第八十九条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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