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你去有偿洗衣服,另一方开个发票给你,这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系就构成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6条的限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犯错给委托人导致损失的,委托人能够要求赔偿损失。无偿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有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导致损失的,委托人能够要求赔偿损失。所以,你能够通过发票(这是你的依据所在)向他要个说法,你们又是朋友,先商量解决,2年的300衣服,大致赔偿就差不多了;如果商量不行,就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求援;还不行,只有诉诸法律了,不过后者都不是最好的方法!不是你和他想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