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给出消息,要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那将来对征信就有影响银行通常会在月底把这些数据汇总至中国银行。 金融信用,即提供借贷和产生债务。在许多场合,金融信用也能够指借债方偿偿还务的信誉和本领。随着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政府已逐步退出市场,《商业银行法》限定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方向是建立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商业银行。 因此,国家信用不再成为金融信用的落脚点。然而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在打破了计划经济下高度集中统一的信用规则与体系的同时却一直无建立起符合市场规范的金融信用体系,导致了金融市场上信用关系的严重扭曲和普遍的道德风险做法。银行业“惜贷”和中小公司及私营公司融资困难同时并存的现象说明无了信用作依托,银行和公司间出现“双输”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