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居住证有望与户籍人口享同等权利备受关注的居住证政策正加速落地。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居住证的发放条件,即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等条件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征求意见稿中还拟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基本公共服务,打消了民众长时间存在的顾虑。户籍与各地福利制度的挂钩,由于部分城市落户不可能完全放开,确实有大量非本地人短时间内无法获得当地户籍,因此,“特大城市要靠居住证制度倒逼基本公共服务配置”。成为了经济学家、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等多位业内专家支持的政策方向。根据征求意见稿,可申领居住证的条件为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而且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九项基本公共服务。据悉,各地制定的保障房制度等也需要与居住证制度相衔接。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对不同城市落户条件进行了明确。对于北京等城区人口500万以上、有较大落户吸引力的特大城市,意见稿拟规定,应当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