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编号]
甲方(转让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码:[债权人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理财人] ,身份证号码:[理财人身份证号]
丙方(居间人):[居间人]
地址:[居间人地址]
鉴于:
1、甲方对第三方(债务人)享有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债权。
2、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对第三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
3、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4、甲、乙、丙三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甲、乙、丙三方一旦签订本协议, 即视为甲、乙、丙三方已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条款及内容。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债权转让
1、甲方依法与债务人[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甲方借款给债务人[借款人]人民币¥[借款金额]元, 甲方依法对债务人[借款人]享有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债权。
2、现甲方以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将上述债权中的部分债权计人民币¥[转让金额]元的债权(下称“出让债权”)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3、上述债权转让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
二、债权收益
1、预期收益:甲方承诺,乙方受让甲方债权的年化收益率(债权利率)不低于[年利率]%,自此标的满标之日起计算。
2、乙方承诺,债务人所支付的利息超出¥[债权收益]元部分作为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报酬, 归丙方所有,丙方在收到超出部分的利息后,无需再支付予乙方。
3、乙方对此标的债权的利息和本金统一由丙方代收,丙方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按照规定时间支付给乙方。
4、乙方可得的标的债权的本金和利息按月支付,由丙方在每月的[支付日]号 (若支付月不存在此支付日,则支付日为支付月最后一天)将上一月债务人已还本金和利息支付给乙方账户。
5、乙方每月收取的款项包括本金和利息两个部分,具体还款方式以甲方与债务人的借款协议为准。
三、债权回购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回购期限]后,乙方有权随时对出让债权及相关利息要求甲方予以回购。
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回购,甲方必须无条件予以回购。出让债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回购之日止的利息归乙方所有。 甲方回购后,出让债权的全部利息归甲方所有,甲方继续享有出让债权的一切权利。
2、丙方承诺,如果甲方到期未按规定对出让债权及相关利息予以回购,丙方自愿立即对出让债权及相关利息 无条件予以回购。出让债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回购之日止的利息归乙方所有。丙方回购后,出让债权的全部利息归丙方所有,丙方继续享有出让债权的一切权利。
3、甲方或者丙方对出让债权及相关利息予以回购,即视为乙方将出让债权及相关利息重新转让回给甲方或者丙方。
四、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并保证,出让债权系甲方真实取得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2、甲方承诺并保证,出让债权完全清结,出让债权上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被法院查封、冻结、保全或 强制执行等在内的任何权利限制以及债务负担,无任何第三人对出让债权主张任何权利。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定后,甲、乙、丙各方必须全面适当地履行本协议项下各自的义务及责任。任何一方对本协议项下任一条款之违反, 即被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对非违约方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赔偿非违约方因违约而遭致的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在内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交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 附则
1、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并永久保存在专用服务器上备查,各方均认可该形式的协议效力。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乙方或甲方有义务在下列信息变更三日内提供更新后的信息给丙方:本人、 本人的家庭联系人及紧急联系人、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住所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银行账户的变更。若因任何一方不及时提供上述变更信息而带来的损失或额外费用应由该方承担。
3、本协议自签署之日生效。
各方签署:
甲方:[债权人]
乙方:[理财人]
丙方:[居间人]
协议签署地点:上海市黄浦区
协议签署日期:[转让日期]
上述即为债权转让回购的具体内容,谢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