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的限定,盗窃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屡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做法。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通常可不按犯罪处置;对确有追究刑事职责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差别。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差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限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量。量刑准则: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能够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准则,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所以具体要看你所在地区的量刑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