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农业合作社法》第十条的规定:
1、人数上的要求。你首先要找到五个和你志同道合的农民兄弟(也可以是四个农民兄弟,一个与将来成立的合作社经营活动有关的单位,但这个单位不能是政府部门)
2、起草章程。你们要商量拟一份合作社的章程。章程内容要符合《农业合作社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3、要组建好农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比如:理事长、执行监事等,可参照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
4、要确立农业合作社的名称,固定的住所。
5、要确定成员的出资数额、方式。虽然《农业合作社法》中对出资数额没有限制,但你可咨询一下当地的政府部门看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二、履行的程序1、根据《农业合作社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召开设立大会。设立大会的主要任务为,审议并通过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审议并通过其他重要的事项。召开设立大会时要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和章程要由参加会议的全体成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