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置娃儿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5、爸妈两方对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娃儿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持的,应考虑该娃儿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二条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做法本领人,能够进行与他的年纪、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认可。 不满十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做法本领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通常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做法本领人,随父或随母生活应该考虑该娃儿的意见。 不满十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做法本领人,通常认为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