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的意义是按公务员法管理,通常参公单位是有执法权的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工作性质和公务员基本一致,由于不能直接归为党政机关,所以采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叫法,最典型的是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交警队等等,他们完全是执法单位,行使行政权力。 事业单位主要是国家从事一些服务性质的公益单位,比如学校、医院、图书馆等等之类 法律只是限定了“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未见其他限制。 事业单位主管干部不能违背限定经商办公司。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和处罚的有关限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人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损害本单位的利益,否则会构成违纪或违约,要承受相应职责。 通常地方政策要求不得经商的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重点是县处级以上主管干部。 所以说,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