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集证据资料证明公证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赠与人进行公证,是因误解、诱骗、胁迫、意识不清等原因导致的,即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复查推翻公证书。公证书被推翻,房屋又未过户的,那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收回房屋。
2、收集证据资料证明公证程序违法,如收集证据来证明公证处适用的法律错误,来推翻公证书,但这点对一般人而言并不容易做到,确有需要的,建议委托赠与合同律师协助处理。
一定条件下,合同公证合法,也可依法撤销赠与合同
实际上,即使房屋赠与合同已经进行了公证,赠与人也没有证据推翻公证,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赠与人依然可以依法收回赠与房屋。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法律上对什么是“严重侵害”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因受赠人原因导致赠与人或其近亲属遭受重大人身伤害的,赠与人就可以要求收回赠与房屋了。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如子女不抚养父母的,父母可以收回赠与房屋。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若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即不再交付房屋,或者至法院诉讼请求撤销房屋赠与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