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2001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下(含1 年)的各种借款。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种借
款,在“长期借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借款种类和贷款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的金额,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等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的本金。
6603 财务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差额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
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差额、现金折扣,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王新认为: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故应计入: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