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级工伤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三笔补偿,即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11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之前领取了这三项补偿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不再享有工伤方面的待遇。工伤职工受伤后一直在遭受事故伤害单位工作到退休,只是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未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虽然退休也是劳动关系终止,但按各地规定,因为不存在在就业问题,没有脱离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不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但旧伤复发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