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医疗费: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四个月。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一个月。
5、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7、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七十。经批准转往外地治疗时,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本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