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却已破裂为参考依据判决双方是否离婚,通常如果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尚有和好可能的法院都不会贸然判决离婚,这就涉及到第二次起诉离婚的问题,下面为大家简单阐述一下:
一.诉状的起草
之前已经写过离婚诉讼书了,但是法院驳回了自己的离婚请求,所以才会有第二次离婚诉讼书的出现,那么第二次离婚诉讼和第一次离婚诉讼的书写有什么区别呢?二次离婚诉讼书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格式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就是两者的事实和理由不一样。这里的诉讼理由主要针对的是第一次离婚诉讼书之后的一些事实和现象,因此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书写有着本质的区别。
二.证据的准备
第一次起诉之所以没能判决离婚绝大多数原因还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三.第二次起诉一定能离掉吗?
答案是可想而知的,虽然很多夫妻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都判决离婚,但是也不代表第二次就一定能离掉,由于每对夫妻的家庭情况和离婚诉求有所不同,其原因也是不同的。在成都离婚律师办理过的案件中就存在有第二次任然判决不离的情况,这个就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了。
综上所述:很多人在经历了第一次离婚以后想当然的认为第二次离婚很简单,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在实践过程中表明第二次起诉离婚甚至比第一次更加重要,特别是对于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争夺来说至关重要,如果在离婚诉讼第二次当中遇到问题一定要咨询专业的律师,如果自己盲目的处理那么对自己的利益是很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