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况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未达成离婚协议的。离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