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尊敬的求助者,对于您向我询问的问题,是属于取保候审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是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被取保候审的话,应当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等相关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话,最长不会超过十二个月的。相关法律条文我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惑,可以继续向我询问,我会力所能及的帮您解答。并认真帮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