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债务不一定双方共同承担。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而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如果在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事宜上,夫妻离婚时应共同承担债务。【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主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五)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