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要件的,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体为特殊主体;
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