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一定的,这中间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和检察院审查起诉两个阶段。一般公安机关侦查期为两个月;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