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所提问题,解答如下:如果欠条还能够明晰地辨识出借款双方信息、借款时间、借款内容、还款日期等内容,当事人对借条被撕作出合理解释,并且有证据证明该借条是在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被撕毁的,该借条原则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若您情况比较复杂,律图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咨询律图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