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2021年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通过生育服务登记平台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办理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登记信息单。
2、《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已生育三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十五条
夫妻生育子女,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通过生育服务登记平台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办理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登记信息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