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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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河南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是全面开放二胎,在新的政策中,不仅表明了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生育二胎,同时对于以前实施独生子女的家庭扶持政策有所增加,可以领取到相关的补贴。目前在我国对于只有一胎的家庭再进行生育不需要罚款。
河南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是什么

二胎新政策之一:

农民夫妻只有一个女孩也可生二胎

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进行投票。

投票结果是:60票赞成,4票反对,4票弃权。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胎新政策之二:

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扶政策有增加

尽管河南省放开双独家庭二胎规定,但河南省仍然提倡和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方应有四年以上生育间隔时间,但二十八周岁以上者除外。

二胎新政策之三:

领取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与以前相比,可凭证享受下列待遇:

自发证之月至子女满十八周岁(原为十四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原条例规定为十元)以上。

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征地补偿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以前没有此规定)。

同时,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九条:对年满六十周岁,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奖励扶助标准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并建立利益增长机制,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修改后的《条例》还新规定,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贴。对居家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 符合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七)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胎政策是我国的一种新的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是可以进行生育二胎的,但是如果第一次生育是多胎的家庭,那么就不能再进行生育二胎了,目前在我国,不仅开放了二胎政策,还开放了三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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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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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计划生育新政策是什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1、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2、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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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计划生育政策取消了,能随便生三胎四胎了。
[律师回复] 首先需要肯定一点的是:目前来说,一般家庭生育三胎依旧是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但如果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家庭,是可以合法生育三胎的,绝不罚款。
一、再婚夫妻
①再婚夫妻各生育1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1个子女的;
②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1个子女的;
③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2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1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特殊情况
①夫妻因不孕不育症没有生育,依法收养2个子女后,身体恢复健康后,可再生育一子女;
②夫妻虽然已经生育两个子女,但是其中一个或两个被依法鉴定为残病儿的,可以再生育一子女;
当然,除了以上5种情况之外: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的,也可以生育三胎。
超生三胎罚款规定如下:
①农村居民超三胎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②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是如果生育时间上没有达到间隔时间(头胎和三胎之间的时间间隔不满4年)或者再生年龄(女方年龄不满28周岁)的,每提前一年将按照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40征收费用,以年为单位,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③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④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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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内容是什么?
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2、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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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新政策后已生二胎的还罚款吗
[律师回复] 对于计划生育新政策后已生二胎的还罚款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是在2016年实行新的计生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  在此之前夫妻生育二孩子女,只要没有事先办理二孩准生证,就属于违反计生政策的超生,当事人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  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度各地规定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为准。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 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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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非婚生育第一胎,社会抚养费罚多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现行规定,未婚生育的,肯定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是:计划外生育。
2、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扩展资料:未婚生育上户口流程: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再婚生育四胎新政策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二胎生育指标的条件:
1、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2、第一个孩子经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鉴定诊断结论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3、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妊娠的
4、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5、夫妻五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同等级因公伤残人员的
6、再婚夫妻一方系生育两面三刀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要求生育子女的
凡审核批准再生育子女的,除抱养又孕或者女方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之外,生育间隔期限应当在四年以上。
二、申请二胎生育指标的程序:
1、符合以上6项条件的夫妇可以申请二胎生育指标
2、申请人须持双方单位的介绍信(写明年龄,婚姻状况,单位是否同意本人申请上报),个人申请(须签名,按指印、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第一个孩子的户口复印件(或判决书,调解书)的复印件,属于病残儿的附加县级以上医院鉴定书,收养第一个孩子的证件到办事处审核
3、经审核后到办事处领取二胎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于第年三月份,七月份和十一月份报街道计生办
4、街道计生办研究后,于每年三月份,七月份和十一月份写同局面报告上报区计生局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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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目前已经开放三孩政策,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以下是相关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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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生育四胎新政策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再婚生育四胎新政策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二胎生育指标的条件:
1、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2、第一个孩子经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鉴定诊断结论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3、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妊娠的
4、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5、夫妻五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同等级因公伤残人员的
6、再婚夫妻一方系生育两面三刀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要求生育子女的
凡审核批准再生育子女的,除抱养又孕或者女方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之外,生育间隔期限应当在四年以上。
二、申请二胎生育指标的程序:
1、符合以上6项条件的夫妇可以申请二胎生育指标
2、申请人须持双方单位的介绍信(写明年龄,婚姻状况,单位是否同意本人申请上报),个人申请(须签名,按指印、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第一个孩子的户口复印件(或判决书,调解书)的复印件,属于病残儿的附加县级以上医院鉴定书,收养第一个孩子的证件到办事处审核
3、经审核后到办事处领取二胎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于第年三月份,七月份和十一月份报街道计生办
4、街道计生办研究后,于每年三月份,七月份和十一月份写同局面报告上报区计生局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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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计划生育三胎新政策吗?
的政策,国内已经放宽了对生育三胎的限制。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这意味着以后出生的第三胎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即不需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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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二胎政策零七年需要多少钱
[律师回复] 对于湖南省二胎政策零七年需要多少钱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违反国家和湖南省计生政策生育子女,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七条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经责令限期终止妊·娠未及时终止妊·娠的,应当从重征收;重婚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
(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圌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圌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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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可以辞退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可以辞退问题解答如下, 不可以辞退,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只能根据劳动合同法39条的相关规定辞退,不能违法辞退。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
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据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将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要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可以辞退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可以辞退问题解答如下, 不可以辞退,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只能根据劳动合同法39条的相关规定辞退,不能违法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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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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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
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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