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采用口头的形式订立合同有:除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不得采用口头的外,均可采取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口头合同是书面合同的对称,一般是指当事人以口头交谈形式达成协议而成立的合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