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时的商铺租户能够得到补偿,补偿包括替代商铺的租金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商铺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装修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商铺拆迁应对商铺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兼顾对商铺使用权人进行安置。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