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城市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2、法律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