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安置房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不能随便买卖。一般根据各地出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对拆迁住宅房,多采用统一安置、统一复建、自拆自建等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货币安置方式。
2、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来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3、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