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不是拆迁房。拆迁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的房子,拆迁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1、定义不同: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2、特点不同:
拆迁安置房一般都是现房,而且早期的拆迁安置房的地理位置优越,拆迁安置房的小区配套比较完善;拆迁安置房的多层建筑;拆迁安置房一般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有很多经济适用房都是新修建的、购买优惠并且户型新颖。近新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它地理位置已开始转向环境好的地区,经济适用房开发单位对于开发经济适用房逐渐积累了经验,经济适用房在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等细节上都有进步,更加关注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
3、建设标准不同:
拆迁安置房与经济适用房二者之间的建设标准也存在不同,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符合设计规范;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全部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农村拆迁安置房 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房屋性质不同、房屋建设标准不同、对购买人群要求不同。
拆迁房属于被行政机关认定为应当予以拆迁的房屋,被拆迁的行政相对人可以请求实施拆迁行为的行政机关向自己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款,但是经济适用房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给那些经济困难的行为人提供住房,故经济适用房没有经济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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