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残疾鉴定以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依赖、生活自理障碍、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等相关内容为标准并以此来进行划分伤残等级。
2、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也会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3、伤残鉴定标准是国家规定的一个标准,再由地方按标准去实施,以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伤残还分有多种类型,各种伤残要对照施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