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书遗嘱不是必须按手印,但必须有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的签名。代书遗嘱是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不能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