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工伤复发的,二次手术费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对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但单位没有为职工参保的,由单位支付。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