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减刑的对象是正处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这一点是区分减刑与量刑制作根本所在,同为立功表现,如果是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则可以作为一项量刑制度,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在执行阶段有立功表现,则只能作为一项减刑的前提行为,从而引起减免刑罚结果,减刑针对的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之间的共同点,就是他们所判处的刑罚均是自由行,而自由行的轻重是以刑期的长短来确定的,如果有期限,则在此期限内予以减免。
3、没有期限,则通过法定程序裁定一个确定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