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所需资料: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复印件、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员工提交新的证据材料。
若是由单位申请行政复议,还需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