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实施诈骗的行为,诈骗数额较大的,涉嫌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注意:在东莞地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六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