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2,注:2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c2,注:2为平方.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