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破产后,有未缴纳税务和担保债权的:
(1)如果担保债权是对特定财产享有的,对该财产享有优先权,优先于税费;
(2)如果不是特定担保债权,税费优先于担保债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