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
2、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单位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