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人为公民,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担保是由案外第三人作保证人的,还应写明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担保的案由及提供的担保财产
(1)、案由:写明担保人对何案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2)、担保内容:主要写明担保人提供的作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以保证用于赔偿因错误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的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担保人签名,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3)、担保日期。制作财产保全担保书时,应注意:提供担保的担保物的价值或担保的现金额,不应低于被保全财产的价款或金额,财产保全担保书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