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建筑工程领域,因转包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故对转包也称为“非法转包”。
2、工程转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不自己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而是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倒手转让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给其他人承包,使该第三人或其他人成为该建设工程的实际承包人的行为。
3、工程转包包括三种情形:
(1)自己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倒手转让给第三人;
(2)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给其他人承包,使该第三人或其他人成为该建设工程的实际承包人;
(3)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4、因此,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