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调解需要书面协议。该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对于该调解协议的制作,需要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盖章和签字。
法律依据:
《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三条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