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进行计算。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