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因感染肺炎强制隔离的,单位不能单方面辞退。
2.辞退患病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对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
4.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