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庭前准备阶段。2.出庭情况审查阶段。3.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在法庭上有权提出新的证据,还可以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者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如果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审判长即可宣布法庭调查结束,进入辩论阶段。4.法庭辩论阶段。5.合议庭评议阶段。6.公开宣判阶段。行政案件无论是否公开审理,都应当公开宣判。7.闭庭。由审判长宣布闭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