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两年,如果约定超过了两年的,对于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当事人依旧可以从事相关的行业。除此之外,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补偿的,视为违约,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该竞业限制的约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