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形成的具体情形: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虽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因必备条款欠缺导致合同无效;
(2)以口头约定代替书面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终止或续订合同而延续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报酬进行了口头约定,并提供了相应的劳动条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的;
(5)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了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件或已填写登记表等等的;
(6)试用期间未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既不解聘,又不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