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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帮助5人 3.7w浏览 匿名 2022-07-03 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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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
    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
    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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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202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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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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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有什么方式,遗产有哪些分割方式
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2、变价分割。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4、保留共有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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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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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的方式?
在分割遗产时,必须注意1。在分割配偶在婚姻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时,应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的和遗产的其余部分。2 当遗产被分配给家庭的共同财产时,其他人的财产应该首先被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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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遗产有什么方式 分割遗产的方式有哪些
1、实物分割。2、变价分割。3、补偿分割。4、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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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被分出去后不能再要求继承父母遗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可依法进行继承,遗产传承与继承人户口所在地的变迁并无关联性。
只要是被继承人在生前所拥有的合法财产,其所有继承人皆有权进行继承。
若被继承人在生前预先订立了遗嘱,则应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
如未立下遗嘱,则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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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立遗嘱范本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遗嘱设立。
在此前提之下所起草生效的遗嘱,只需要对其具体条款和细节进行详尽的描述即可实现。
此外,此种情况可以采用自书、代书以及打印等多种不同形式来拟定遗嘱。
假设遗嘱中有明确表明房产应归属遗嘱人本人所有,那么其他相关人员仅享有居住权而非所有权,这意味着他们无需与他人分享财产权益。
在此基础上,遗嘱继承人将完全拥有该房产的产权,并有权对此房产进行相应的处置。
关于遗嘱的制定方式,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公证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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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几种,分割遗产有什么方式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2、变价分割。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4、保留共有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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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怎么选择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途径,主要划分为经由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以及以综合所得为基础进行的年度自主申报两大类型。
下面将对此进行深入阐述:
扣缴义务人申报方式。
此种申报路径适应于拥有稳定工作场所并领取工资金额的纳税人群体,具体实施环节中,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会获取到纳税人的相关申报资料,进而协助其完成税费的精确计算与预先扣除预缴,到了年底之际,纳税人无需再次进行繁琐的核算和申报流程。
综合所得年度自主申报方式。
这类申报方式特别针对那些无稳定工作场所且依靠自身劳动获得收入的纳税人,例如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
纳税人需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内,自行完成个人所得税的全面申报及税款清算事宜。
纳税人可依据自身实际状况和需求,灵活选择适合的申报途径。
若对具体选择何种方式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税务从业人员或相关机构寻求指导意见。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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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经营权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若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该项权利是发生在夫妻关系成立之后;
其次,夫妻双方均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那么这个土地承包经营权便应当归类于家庭共有财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制定分配方案,如果双方就此问题不能达成共识,则应提交至法院,由法庭根据实际状况作出最终裁决。
而对于另外一种情形,即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已经获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在递交申请离婚的时候,对方并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这时候,我们将这种情形定义为个人私有财产,并不会将其列入到离婚财产纠纷案件中来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没结婚证的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
若男女双方均未依法取得结婚证书而共同以夫妻之名生活在一起,那么他们之间所形成的关系即为同居关系。
当双方决定解除这一同居状态时,关于财产的分配问题应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同居关系与合法婚姻关系存在本质区别,因此在同居期间,一方所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方式所得到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应归其个人所有。
此外,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买了财产或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经查实属于按份共有性质,则应按照各当事人的出资额比例进行分割。
若查明该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则双方应对共有财产共同行使权利;
若无法明确该财产究竟属于按份共有抑或是共同共有,则应视为按份共有,且在无法确定出资额比例的情况下,应视为等额享有。
在处理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时,如有相关协议,应依照协议内容进行处理;
若无协议,则应依据等分原则进行处理,同时还需考虑到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程度及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等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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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有几种分割方式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两种,法定继承、遗愿继承。另外,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置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无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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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工程款没预算出来离婚能分割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当事人间已就财产归属问题作出明确、以书面形式体现或者是经口头约定而无异议的约定,则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依此约定进行处理。
然而,如该约定明显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则将被视为无效。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所获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或双方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以及购置的各类资产;
一方或双方因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取的财产;
一方或双方从知识产权中所获得的经济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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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还款方式哪种好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对于具备较高收入水平的群体,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更为适宜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人随着还款年限的增加,其所承受的还款压力将逐步得到缓解。
此项还款方案通过将本期应还本金分配均匀地显示于每个月的账单之中,同时承担支付由上次还款日至当期还款日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费用。
二、对于收入较为稳定且有规律的人士而言,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可谓理想之选等额本息即按照银行的要求,将总的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进行汇总计算后,再平均分配到每一个还款期限的月份当中。
作为还款人,您需要每月向银行支付固定金额的款项,然而在这其中,每月还款额中所包含的本金部分会逐月递增,而利息部分则会逐月递减。
因此,对于那些收入较为稳定,但却负担不起过重初期资本投入的家庭来说,选用该种方式无疑是最为恰当的选择。
三、对于从事商业运营活动的人群,按季度或按月还息以及一次性还本付息的方式均可考虑一次性还本付息,是指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利息和本金的还款方式。
对于小型企业或个体经营者而言,这种方式能够有效减轻他们的还款压力。
四、对于工作稳定且收入稳定的人士,选择双周供的还款方式具有显著的优势双周供的还款周期相较于传统的按月还款方式有所缩短,从而使得贷款本金的减少速度得以加快。
这就意味着,在整个还款期内所偿还的贷款利息将会远低于按月还款时的数额,本金的减少速度也相应提高。
因此,还款周期得以缩短,同时也为借款人节约了总体开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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