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遗产有什么方式 分割遗产的方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12
浏览10w+
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万人
专家导读 1、实物分割。2、变价分割。3、补偿分割。4、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ArticleTitle}


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在遗产分割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遗产分割的具体步骤。传统观念认为女儿出嫁后就不能分割遗产,这是十分错误的。对于遗产继承人而言,除了知道哪些遗产可以被分割外,同时还需要了解分割遗产有什么方式。下面律图小编就来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一、分割遗产有什么方式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具体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遗产分割的方式有:

(一)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二)变价分割。

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三)补偿分割。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四)保留共有的分割

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二、遗产分割的步骤是怎样的

在我国,遗产分配的步骤是怎样的?相信大家都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遗产分割的步骤有:

(一)析产

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关于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债务清偿原则

(1)限定清偿原则

(2)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

(3)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4)遗产已被分割后,债务仍应当清偿

(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三)遗产的分割

关于遗产分割,我们需要了解的是遗产分割的原则。只有知道遗产分割的原则,才能更好的对遗产进行分割。遗产分割的原则具体包括:

(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四)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关于遗产的分割,我们需要知道的是遗产分割不仅仅涉及到遗产本身的分割,更关系到哪些人能分割,哪些人不能分割。虽然我们都知道女儿出嫁后不能分割遗产的说法是错误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老人在遗嘱中并没有保留女儿的份额,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无数的实践证明:在遇到相关的情形时,寻求律师的帮助是个快捷并有效的办法。相信在律师的帮助下,您会很快分得自己应有的遗产。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1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分割遗产有什么方式 分割遗产的方式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33****57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4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8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4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4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7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8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2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1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6****88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0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8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7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1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2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徐州188****949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6****791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932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遗产分割有什么方式,遗产有哪些分割方式
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2、变价分割。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4、保留共有的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遗产分割的方式?
在分割遗产时,必须注意1。在分割配偶在婚姻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时,应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的和遗产的其余部分。2 当遗产被分配给家庭的共同财产时,其他人的财产应该首先被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舅舅去世后留下一大笔的财产,如果舅妈放弃财产继承的话,那么这财产该由谁来继承呢?
[律师回复]
1.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
2.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
3.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5.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第
(一)项或第
(二)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处理。
6.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7.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8.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9.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10.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1
1.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遗产分割的方式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遗产分割的方式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朋友在律师所工作,最近接到客户的案件,其中一个是股阿奴与遗产分割的,想咨询一下关于申请遗产分割有什么样的方式?
[律师回复] 一、遗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
①份额均等原则。
按《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②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
③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④适当照顾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14条规定: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5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几种,分割遗产有什么方式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2、变价分割。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4、保留共有的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朋友家人其实现在大家因为遗产分配问题闹得很不愉快 打算进行诉讼 想问一下遗产分割诉讼法院怎么收费 处理遗产纠纷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发生遗产继承纠纷后,当事人可以现在协商、调解或诉讼方式来解决,至于选择哪种方式,则当事人还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父母一方健在能要求分割遗产吗,遗产继承的方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父母一方健在可以要求分割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
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父母一方死亡,儿女和其他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因此,子女可以在父母一方死亡后依法提出继承遗产的要求,而不必等到父母双亡。
但是按照我国传统的民间习惯,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健在时,一般并不马上发生继承遗产的问题,而要等到父母双亡后,才由子女继承、分割他们的遗产。父母还没有双亡就要求分家、分遗产是不孝的、不道德的。但是,这种观念是与《继承法》的规定相违背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开始的惟一法定要件,所以父母一方死亡,儿女和其他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因此,子女可以在父母一方死亡后依法提出继承遗产的要求,而不必等到父母双亡。
继承开始后,遗产即可以当即分割,也可以在其他适当的时间分割。但具体分割遗产的时间,要看具体情况,因为继承开始并不等于遗产分割的开始。现实生活中,有的子女在父或母一方死亡,一方健在的情况下,不愿提出继承,这样就可等待父母双亡后再继承。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父或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还有的在世父母一方再婚又生育子女的,家庭成员增多,原有继承人财产权受到影响,特别是死者的子女与再婚的继父或继母没有形成抚养、赡养关系,致使出现有些继母或继父以及他们再婚的子女将死者的遗产隐匿、转移等等。
当然,父母一方健在,另一方死亡,子女不要求继承遗产的,而是把遗产交于健在的一方保存,使之有精神和生活上的寄托,法律也是允许的,与我国风俗也是一致的。但是,有时候子女不及时要求继承,其继承权可能会受到侵犯。如父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急于带遗产再婚的,如不尽快确定死者遗产范围,依法继承,子女应继承的份额可能就会被再婚的父母带走。有时,夫妻死亡时间可能相隔几十年,在这期间死者的遗产和继承人本身都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如果不及时继承,会当事人的利益甚至社会的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
根据我国《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如果过世一方立下遗嘱的,则按遗嘱办理;未立遗嘱的,则发生法定继承。其配偶、父母、子女都是法定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其所留财产都享有继承的权利,都可以在继承开始后要求分割财产。
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遗产有几种分割方式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两种,法定继承、遗愿继承。另外,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置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无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有个朋友买了个房子,然后想现在要转让出去了,那么就来打听一下房屋遗产分割转让协议咋写的啊?
[律师回复]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李某于 年 月 日意外身亡,留下遗产尚未分割,继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原则,合理处分被继承人遗产,不得侵吞、夺占或企图侵吞、夺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二、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利于被继承人孩子 成长原则,照顾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遗产范围内扣除 元作为孩子抚养费用。
  
三、各继承人承诺遵守被继承人遗书中的意思表示,签署本协议前后均不得违背遗书中所明确的内容。
  
四、各继承人确认,依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名下所有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二分之一属于被继承人之妻吴某女士所有;余下的二分之一作为被继承人遗产进行分割,各继承人继承此遗产的四分之一。
  
五、被继承人与其妻吴某之夫妻共同财产为:位于北京市 区 号房屋一套;位于 市 区 号房屋一套;股票(被继承人死亡之日)市值
  元;奥迪A6汽车(车牌: )一辆;被继承人在 公司的股权价值;应收债权 元。
  
六、位于北京市 区 号被继承人的房屋归 所有,该房屋所欠按揭贷款由 偿还;位于 市 区 号的房屋归吴某所有,该房屋所欠按揭贷款由吴某偿还;被继承人在 公司股权依据遗书归吴某所有。
  
七、应收债权 元归 所有;位于广东省深圳市 区 号房屋归吴某女士所有。
  
八、为了充分发挥财产的利用价值,各继承人同意,在分割遗产后不再共有遗产或其部分。继承人吴某女士折价补偿给继承人 、 共计人民币
  元,作为继承人 、 应分得全部遗产份额的差额,支付后,继承人不再享有继承被继承人其他任何财产的权利。
  
九、被继承人所负债务 元,由继承人 、 、 共同承担;为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所有开支共计 元人民币,从被继承人遗产中扣除。
  
十、本协议在北京市 区签署,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或与本协议内容相关的纠纷,由北京市 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
一、本协议一式六份,各继承人执一份,主办律师执一份,公证机构留存一份。
  继承人: 继承人: 继承人: 继承人:
  签约地点:市 区 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房屋遗产分割转让协议的回答望采纳
你好,我朋友说他这两天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就想跟大家咨询一下夫妻财产协议分割遗产书如何拟定?
[律师回复] 被继承人: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 于 年 月 日意外身亡,留下遗产尚未分割,继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原则,合理处分被继承人遗产,不得侵吞、夺占或企图侵吞、夺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二、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利于被继承人孩子 成长原则,照顾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遗产范围内扣除 元作为孩子抚养费用。
三、各继承人承诺遵守被继承人遗书中的意思表示,签署本协议前后均不得违背遗书中所明确的内容。
四、各继承人确认,依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名下所有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二分之一属于被继承人之妻 女士所有;余下的二分之一作为被继承人遗产进行分割,各继承人继承此遗产的四分之一。
五、被继承人与其妻 之夫妻共同财产为:位于北 号房屋一套;位于北京市 区 号房屋一套;股票(被继承人死亡之日)市值
元;奥迪6汽车(车牌: )一辆;被继承人在 公司的股权价值;应收债权 元。
六、位于 被继承人的房屋归 所有,该房屋所欠按揭贷款由 偿还;位于 的房屋归 所有,该房屋所欠按揭贷款由 偿还;被继承人在 公司股权依据遗书归 所有。
七、应收债权 元归 所有;位于 号房屋归 所有。
八、为了充分发挥财产的利用价值,各继承人同意,在分割遗产后不再共有遗产或其部分。继承人 折价补偿给继承人 、 共计人民币
元,作为继承人 、 应分得全部遗产份额的差额,支付后,继承人不再享有继承被继承人其他任何财产的权利。
九、被继承人所负债务 元,由继承人 、 、 共同承担;为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所有开支共计 元人民币,从被继承人遗产中扣除。
十、本协议在 签署,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或与本协议内容相关的纠纷,由 人民法院管辖。

一、本协议一式六份,各继承人执一份,主办律师执一份,公证机构留存一份。
继承人: 继承人: 继承人: 继承人:
签约地点: 区 号
签约时间:2018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夫妻财产协议分割遗产的回答望采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分割遗产有什么方式 分割遗产的方式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