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以当事人原户口本首页的派出所盖章为准,去对应的;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本换领手续(哪里申请领取的户口本,就去哪里换领);
2、当事人换领时,应该带上本人(户主)的身份证及原户口本,对应的户籍科换领;
3、如果户主有事不能亲自换领的,应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及原户口本,由户内的其他人员带上上述资料及本人的身份证,去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换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