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议。
合同书被告方在友善的基本上,根据互相商议处理纠纷案件,它是最好的方法。
2、协商。
合同书被告方假如不可以协商一致,能够规定相关组织协商。
3、诉讼。
合同书当事人入商议不了,不肯协商的,可依据合同书中要求的仲裁条款或彼此在纠纷案件产生后达到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起诉。
假如合同书中沒有签订仲裁条款,过后都没有达到仲裁协议,合同书被告方能够将合同纠纷案提起诉讼到人民法院,寻找司法单位处理。除开以上一般特性以外,有一些合同书还具备其自行的特性,如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处理时很有可能会引证国外法律法规、而不是我国有关的合同书层面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