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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如何执行

帮助5人 3.7w浏览 匿名 2022-07-04 辽宁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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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对自书遗嘱的概括性规定,
    订立遗嘱应注意:
    (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
    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即完全真实的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为他人伪造、篡改。
    (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
    应由遗嘱人亲笔签名,以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条件无亲笔签名的遗嘱无效。
    (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遗嘱上写明日期,不仅在发生纠纷时有助于辨明真伪,且能辨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当有几个内容相矛盾的遗嘱时,还有助于判明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并尽量使用公历。
    (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
    如须涂改、增删、订正,应在改动处注明改动的字数、改动的时间并另行签名。如属实质性修改,应在遗嘱内容之后专段说明修改b处。
    遗嘱书写完毕之后,一般应由立遗嘱人自己保存,或交专门的遗嘱执行人保存,而一般不应交遗嘱继承人保存,以免对其真实性引起疑问。
    全文
    8 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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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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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可指定遗嘱执行人吗?
自书遗嘱是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应当严格按照遗嘱的相关条款来对遗嘱的法律效力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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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如何进行遗产确权诉讼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家庭遗产继承争议的诉讼程序详述如下:
首先,由原告向司法机关递交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证据资料;
其次,司法机关接收原告提交的这些文件与材料后进行细致审查;
接着,在确认符合法律规定后,做出受理决定并予以正式立案;
此后,在接到立案通知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内,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发送至被告方,同时告知被告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的十五天之内作出书面回应;
紧接着,进入庭审环节;
最后,如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关于家庭遗产继承权的争议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算,若从继承行为发生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则丧失了再次提起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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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民警有没有执法权
[律师回复] 解析:
民警在试用阶段参加执法活动时,他们所拥有的权利和资格,与已经在编入公安队伍中的正式民警并无二致。
这意味着,他们同样具备执行法律法规的权限。
如果一名民警成功通过了公务员考试的统一选拔,获得了公务员的身份并获授相应的警衔,那么他便可归类为正式的公安民警。
然而,如果该名民警未能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的统一选拔,那么他将不能被视为正式的公安民警。
通常而言,派出所的民警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属于公务员编制的正式干警;
而另一些则是协助民警进行工作的协警,他们属于临时聘用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正式干警都必需经过公务员考试的统一选拔。
此外,派出所的民警大部分都是公务员,但边防派出所的警务人员,从编制上看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他们的工作性质及归属关系则与普通民警相似。
至于事业编制的民警,一般情况下,当地方警力严重缺乏且事业编制尚有富余之际,会由相关部门自行招聘,并提供相应的编制。
然而,这类民警通常仅能在当地享有民警的身份地位,并不具备警察证以及执法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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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书一定要遗嘱执行人吗?
自书遗书不一定要遗嘱执行人的,因为可能遗书中所写的事项已经在先前已经安排好而不需要再通过他人来执行了,而且在法律规定中也并没有将执行人作为其中必要的条件,就算没有执行人也是可以让这个遗书得到相应的法定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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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间的财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正式的法律意义上,婚后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财产的约定具备了合法效力。
这是因为,此类协议被明确界定为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一种特殊约定形式,对协议中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实际的制约力。
具体来说,当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共识并签订相关协议时,只要该协议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它就是有效的。
在未来的离婚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这份财产协议来进行财产的划分。
然而,如果双方在签署协议之后又决定离婚,那么他们将按照协议中的条款来进行财产的分割。
如果协议最终未能得到执行,那么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离婚问题后,财产的分配将遵循以下原则:
(1)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应当平均分配;
(2)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情况下归个人所有;
(3)夫妻分居两地且各自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应归属各自管理、使用的一方所有;
若存在较大差异的差额部分,则由拥有较多财产的一方用与其差额相当的财产来抵偿另一方;
(4)已经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的,或者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支付的彩礼,或者因婚前支付而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支付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5)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作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归一方所有,而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6)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在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的角度出发,进行合理的分割或折价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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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一定要有遗嘱执行人吗
在我国自书的遗嘱不一定需要遗嘱执行人,相关的继承遗嘱或是这类遗嘱设立人的单位也可以是法定遗嘱执行人。遗嘱在设立时,因具有相关的民事责任,能够正常的表达自身的意愿和相关的遗嘱归属,对自身的遗嘱进行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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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失户口本补办要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居民个人所持有的《居民户口簿》遗失或被盗时,其户主需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备,并提交一份正式的补发申请。
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明要求补发《居民户口簿》的所有成年人家庭成员均需在申请文件上签字确认。
若因特殊情况导致户主无法亲自前往公安机关办理补发手续,则必须出具书面委托书,并由受托人在委托书上签字按手印。
值得注意的是,受托人必须为本户中的成年人。
若经过公安机关实地走访调查后,发现本户中有合适的人员可以作为受托人,则需由居委会和村委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申请补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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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需要遗嘱执行人签字吗?
自书遗嘱是不需要遗嘱执行人签字的,自书遗嘱只需要由遗嘱人在遗嘱的末尾写上自己的亲笔签名即可,还有就是自书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的,否则就不嫩视为自书遗嘱,如果是由他人代为书写的,就只能视为代书遗嘱,代书遗嘱中至需要见证人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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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嘱指定一个人继承,丧葬费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丧葬费用是无法通过遗嘱立定由特定人士进行继承的。
该类费用并非是在自然人生命结束阶段所遗存下来的属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
然而,相较而言,遗嘱继承的方式往往能够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遗产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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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需要执行人吗?
由于遗嘱是立遗嘱人写的,涉及死亡的遗嘱中涉及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实是死者的真实意思。这意味着死者的签名和年、月、日没有相反的证据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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