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产权和50年产权的区别在于
1、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期为七十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期五十年。
2、《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70年产权”作为住宅建设用地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而“50年产权”作为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根据各地不同的政策,存在续交土地出让金、重新签定土地出让协议获得续期的可能性。而且“50年产权”的用水用电等生活成本一般会高于“70年产权”。
《民法典》对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问题进行了重点关注。从保障公民私有财产和社会稳定出发,《民法典》规定,国家允许房主续期拥有土地使用权。如房主不愿续期,国家将收回土地,但上面房屋归谁目前尚有争议,国外惯例是建筑物归土地者。
因此按照《民法典》的立法意图,房屋产权证的有限期限是70年,70年后是自动续期的。所以房主并不用担心70年后房屋产权年限到了,将会面临无家可归的局面。